支持活动 -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2019
「香港环境卓越大奖」目的
- 鼓励企业及机构採纳环境管理;
- 就所属界别内的最佳作业模式比较其环境表现;及
- 嘉许具备卓越环境表现的企业及机构。
「香港环境卓越大奖」的参加资格
所有以香港为主要业务基地的机构及其营运单位,而其主要业务符合有关界别的定义均有资格参加「香港环境卓越大奖」 。机构的营运单位可按其所属界别竞逐「香港环境卓越大奖」,但每个营运单位只可参与竞逐一个界别的奖项。整间机构和机构的营运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界别。若单一机构同时有多个不同的营运单位参加同一界别时,各营运单位需要显示其自行推动的环保工作。
为鼓励更多企业参加「香港环境卓越大奖」并有机会角逐所属界别中的最高殊荣,由2019年起,去年各界别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竞逐其后两届「香港环境卓越大奖」。即2018年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竞逐2019年及2020年「香港环境卓越大奖」。
主办机构保留机构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。